虧損契約,是指履行契約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超過預期經濟利益的契約。 在會計處理上,如果待執行契約變為虧損契約,且該虧損契約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預計負債的金額應是執行契約發生的損失和撤銷契約發生的損失的較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