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權是一種基本人權,指公民可以通過各種語言形式,針對政治和社會中的各種問題表達其思想和見解。
這種表達自由不受到政府的審查和限制,也不需要擔心受到政府的報復。然而,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它有一些限制。例如,公民在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時,不得違反憲法中的其他內容,包括不顛覆憲法所規定的國家政權制度,不損害憲法所賦予的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或進行誣告陷害和傳播謠言等行爲。此外,任何挑戰國家主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言論都不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在中國,根據《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不僅享有言論自由,還有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