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將租入的資產或房屋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的行為。
轉租的過程中,承租人(即原租賃契約的一方)不退出原租賃關係,而是將租賃物轉給次承租人,同時,承租人(二房東)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契約繼續有效;如果第三方(次承租人)造成租賃物的損失,承租人應負責賠償;如果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就進行轉租,出租人有權解除契約;在某些情況下,如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後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且轉租期限不超過原租賃契約的剩餘期限,這樣的轉租行為對出租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轉租期限超過剩餘租賃期限,超出的部分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