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卻拒絕履行扶養義務的行爲,情節惡劣的情況下,構成遺棄罪。
遺棄行爲通常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配偶之間的扶養等。如果負有扶養義務的一方不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如父母不撫養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贍養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養對方的義務等,就構成了遺棄。
在法律上,遺棄罪的構成要求侵犯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且行爲情節惡劣,如導致被害人重傷或死亡、生活無着落等。根據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犯遺棄罪的,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