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退通常指的是以下幾種情況:
搬空並讓出房屋,這是騰退的基本含義。
集體土地上的騰退,涉及被騰退人與村委會或開發商簽訂騰退安置補償協定後,村委會或相關項目實施部門收回房屋和土地。
房屋使用權人無正當理由占用房屋所有權人的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要求使用者搬離,騰退通常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法院起訴。
拆遷的一種形式,但騰退並不屬於法律上的一個明確概念,其目的可能包括土地儲備、商業開發或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
騰退的具體實施和法律後果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異,建議在涉及騰退的問題時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