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通常具有保密性。
在仲裁過程中,不公開審理是基本原則,這意味著仲裁資料和檔案通常不對未參加仲裁的人公開,以保護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貿易活動不受洩露。仲裁員、當事人、代理人和證人都受到保密義務的約束,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實質內容和程式情況。這種保密性有助於保護當事人的商業信譽和利益,尤其是對於那些依賴金融市場的企業來說尤為重要。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況,例如,如果仲裁結果被提起訴訟,那麼相關數據可能會被公開並被用作證據。此外,雖然仲裁過程本身具有保密性,但某些特定情況下,如涉及公共安全或個人安全的問題,也可能需要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