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式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確定仲裁理由。這可能包括企業違法行為,如無故辭退、拖欠薪資等。
準備提交的資料。需要準備的資料一般包括身份證複印件、企業信息列印版(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勞動契約、社保清單、解除勞動契約通知書、各類證據(工資單、工作牌、考勤表、錄音、微信記錄等)。
確定仲裁所在地並申請仲裁。一般根據企業的工商註冊地址來確定仲裁地點,有些企業辦公地和註冊地是分開的,需要提前查清。
填寫仲裁申請表。可以到仲裁所填寫或自行準備,信息需齊全。
等待仲裁周期。從投遞材料開始,一般過1到2周,勞動稽查會介入調解,調解不成則進入開庭流程,開庭前一般會有兩次材料寄送,包括證據和開庭通知。
開庭審理。雙方需準備好證據原件供法庭核對,開庭時間確定後必須出席,否則可能按撤訴處理。
等待仲裁結果。一般一個月後可以收到裁決書,收到裁決書後如果對結果不服,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執行。如果單位沒有履行付款義務,可以去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以上步驟涵蓋了從準備到執行仲裁的基本流程,需根據具體情況和當地法律法規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