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也稱爲企業年金,是在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由企業和職工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共同建立的。它的目的是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並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進行補充。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支付能力設計補充保險,費用可以完全由企業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
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包括三個支柱: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其中,補充養老保險是第二支柱,包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參與範圍爲企業和職工,通常繳費規模不會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8%,加上職工個人繳費後,合計繳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2%。企業年金在滿足一定條件(如退休、提前退休、死亡、出國定居)下可以領取。
職業年金則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單位和工作人員共同繳費,單位繳費比例爲8%,工作人員繳費比例爲4%。職業年金在退休時領取方式與企業年金相似,但不允許參保人員在退休時一次性領取,除非是出國(境)定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