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 戶的 標準在不同地 區有所差 異,通常根 據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 財 產 狀 況 來判 斷。在一些地 區,年人均收入15000元左右通常被 視 為低收入人群的 標準。低收入家庭的 認定主要依 據家庭成 員人均收入低 於 當地最低生活 標準,除了北上 廣等 發 達城市以外,一般的地 區年人均收入15000元左右 為低收入人群。
此外,低收入家庭的 認定 還 會考 慮家庭 財 產 狀 況,如家庭存款、住房等 財 產 狀 況,以及家庭成 員是否有重病重 殘等情 況。在一些地方,低保 邊 緣家庭中的重病重 殘人 員可以 單 獨 納入低保,成年 無 業重度 殘疾人也可以 參照 「 單人 戶 」提出低保申 請。
總的 來 說,低收入家庭的 認定需要根 據 當地的 實 際情 況和政策 來具 體判 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