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有所居 」是指保障每 個人都能 擁有 適 當的住房 條件, 這一概念包含 三個主要方面:
人人有房住, 強 調 無 論是通 過自有住房 還是租 賃住房的方式,每 個人都 應 確保有合 適的居住空 間。
住房 條件 適 當,意味 著住房 應 滿足基本的安全、健康 標準,避免 過度 擁 擠, 並 確保社 區和公共服 務的可及性。
經 濟可 負 擔,指的是家庭在住房方面的支出 應占其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不 過度影 響其他基本生活消 費。
此外, 「住有所居 」 還 強 調住房政策的公平性、包容性和可持 續性, 確保不同收入群 體都能享受到 適 當的住房 條件,同 時考 慮到住房市 場的 長期 穩定 發展。 為了 實 現 「住有所居 」的目 標,需要政府、市 場和社 會各界的共同努力, 包括加 強公共住房建 設、改善租 賃市 場、加 強住房保障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