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息六政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西周,它是《周禮·司徒篇》中提出的一系列社會保障政策,旨在保護和養息民眾。具體包括六個方面:
慈幼:對幼兒進行慈愛關懷。
養老:對老年人進行養老照顧。
振窮:幫助貧困和困難的人群。
恤貧:對貧困人口進行救濟。
寬疾:對疾病患者給予寬待和救助。
安富:對富裕階層進行安撫和管理。
這些政策體現了西周時期對於社會弱勢群體的關注和照顧,旨在實現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形成大同社會的理想。保息六政是中國古代社會保障制度的萌芽,歷代封建王朝基本上都是在這一框架下進行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和發展。它對於現代社會農村存在的一些問題,如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社會弱勢群體、農村貧困化現象、殘疾人問題和農村富人權益保障問題等,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