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英文為「Trust」,是一種基於信任的財產管理方式,涉及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方當事人。
在這種法律關係中,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則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信託可以是理財方式,也可以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還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業務通常涉及現金、房產、藝術品等有價值的資產,並且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在中國,信託公司作為金融機構,與銀行、保險、證券並列,是國家的四大金融機構之一。信託的定義包括四個主要方面: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委託人將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受託人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託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