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
信託制度最初是基於英國中世紀的一種土地用益關係,這種制度允許土地所有人將土地交給其他人占有和使用,同時約定土地的收益歸於特定的受益人。這種做法最初是為了規避封建法制對土地轉讓的嚴格限制和高額稅費,實現土地在家族內部或向教會的轉移。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用益制度逐漸發展成為現代的信託制度,特別是在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信託制度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和壯大。
英國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
信託制度最初是基於英國中世紀的一種土地用益關係,這種制度允許土地所有人將土地交給其他人占有和使用,同時約定土地的收益歸於特定的受益人。這種做法最初是為了規避封建法制對土地轉讓的嚴格限制和高額稅費,實現土地在家族內部或向教會的轉移。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用益制度逐漸發展成為現代的信託制度,特別是在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信託制度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和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