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
偷錢的行爲可能構成盜竊罪,具體取決於盜竊的數額、次數、地點、是否攜帶凶器等因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罪包括以下情形: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
多次盜竊;
入戶盜竊;
攜帶凶器盜竊;
扒竊。
對於盜竊罪的處罰,根據數額的大小和情節的嚴重程度,可能是:
數額較大的,或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外,如果偷竊行爲情節較輕,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情節嚴重,則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