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契約工是指經濟體制改革後,企業和事業單位在用人方面擁有自主權,對員工實行契約制或聘任制,全民單位在體制改革後招聘的職工。
全民契約工與計劃經濟時期的固定工和臨時工等不同,他們通常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全民契約工的概念與國有企業的職工相似,這些職工通過簽訂勞動契約被企業招聘,其工資和福利待遇由企業承擔。這種用工制度旨在實現用工的靈活性和員工的權益保障。
全民契約工是指經濟體制改革後,企業和事業單位在用人方面擁有自主權,對員工實行契約制或聘任制,全民單位在體制改革後招聘的職工。
全民契約工與計劃經濟時期的固定工和臨時工等不同,他們通常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全民契約工的概念與國有企業的職工相似,這些職工通過簽訂勞動契約被企業招聘,其工資和福利待遇由企業承擔。這種用工制度旨在實現用工的靈活性和員工的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