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的特徵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概括:
全球治理的層次:全球治理涉及的是超越地區和民族國家疆界的全球性問題,這些問題影響到各國的發展進程,具有普遍性特徵。同時,全球治理也認識到不同區域和民族國家的特殊性,強調在全球互動框架中的相互關聯性。
全球治理的實質:全球治理基於全球治理機制,而非正式的政府權威。它構成了一個由不同層次的行為體和運動構成的複雜結構,強調行為者的多元化和多樣性。
全球治理的方式:全球治理通過參與、談判和協調的方式進行,將程式的基本原則與實質的基本原則視為同等重要。這種方式體現了全球治理與全球秩序之間的緊密聯繫,後者包含世界政治不同發展階段中的常規化安排。
全球治理的核心要素:
價值:全球治理追求的是超越國家、種族、宗教、意識形態、經濟發展水平之上的全人類的普世價值。
規制:指維護國際社會正常秩序,實現人類普世價值的規則體系,包括所有跨國性的原則、規範、標準、政策和程式等。
主體:全球治理的主體包括國家、國際組織、跨國公司、公民社會等,它們通過合作或競爭的方式參與全球治理。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全球治理是一個多層次、多元化、程式與實質並重的治理體系,旨在解決全球性問題,維護國際社會的正常秩序,並追求全人類的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