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職級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等多個層次。
例如,國家級正職對應一級,而廳局級副職則對應十級至十五級。此外,還有如巡視員、調研員等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其級別分別為八級至十三級和十二級至十八級。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對應關係由國務院規定,旨在確定公務員的工資及其他待遇。
公務員的職級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等多個層次。
例如,國家級正職對應一級,而廳局級副職則對應十級至十五級。此外,還有如巡視員、調研員等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其級別分別為八級至十三級和十二級至十八級。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對應關係由國務院規定,旨在確定公務員的工資及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