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股的分配方式主要取決於公司內部制定的分配方案和股東之間的約定。乾股的分配通常基於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貢獻程度來決定,可能會考慮員工的職位、工作能力、工作時間等因素。乾股股東通常享有的權利包括紅利分配權、解散時的剩餘財產分配權,以及在一定期限後享有轉讓的權利,但不包括表決權和查閱賬簿權等參與決策的權利。乾股的盈餘分配和清償剩餘財產的位序通常排在其他股票之後,只有在普通股或優先股持有人的權利履行後,乾股股東才享有對公司資產的擁有權。
此外,乾股的分配也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股東之間的協定來進行。如果公司章程或股東協定中有特別的約定,如不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優先認繳出資,則應遵循這些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