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倒閉時,其股票的處理方式取決於具體情況。以下是詳細介紹:
如果公司是上市公司,且連續虧損兩年以上,股票可能變成ST股票。若在第三個年度末仍未能轉爲盈利,股票將暫停上市。在第四個年度末仍未能盈利的情況下,股票會轉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結束後,股票可轉入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場外交易市場,或交易所設立的退市公司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通常會根據《企業破產法》進行破產清算程序。股票可能被納入清算財產中,按照員工工資、其他社會保險和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進行清償。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股份,通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如果公司能夠進行重組或被其他公司接手,股票可能繼續存在,但可能改名。
此外,如果持有的是ST類型的股票,需要注意其退市風險。在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後,員工應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包括追討拖欠的工資和補償金等。如果股東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他們可以向法院申請封閉公司財產。對於普通股股東來說,他們通常是清償的最後一箇環節。如果公司能夠重組或被其他公司接手,股票可能還有價值。如果公司徹底倒閉,股票可能完全失去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