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在解散過程中,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和程序,對公司的資產、負債和股東權益進行全面清理和處置的過程。
公司清算的目的是了結公司的債權債務關係,併爲公司的終止提供合理的依據。在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負有清算義務的主體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進行清算,包括清理和處分公司的財產、清償公司的債務,以及在符合條件時宣告公司破產。公司清算是一箇系統性的工作,涉及到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債權侵權行爲理論等多箇方面。
公司清算可以分爲自願清算和強制清算兩種形式,自願清算是指公司基於自願決定解散並進行清算;而強制清算則是在公司違反法律或章程規定時,由法院或其他官方機構強制進行的清算。無論哪種形式的清算,其核心目的都是爲了公平地處理公司的剩餘財產和債權債務,確保公司的法人資格得以合法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