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督察部門的主要職責是監督人民警察遵守紀律和依法履行職權。
督察機構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事項進行現場督察,包括但不限於重要的警務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治安突發事件的處置,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以及使用武器、警械和警用車輛、警用標誌的情況等。
督察機構還負責監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執法執勤活動中的行為,確保他們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提高公安機關的執法水平和公眾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