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行政科的主要職責包括:
負責公安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和指導,包括戶政、治安、交通等相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和諮詢。
負責公安機關的後勤管理工作,如基建、財產物資管理、車輛和裝備的配備與管理等。
參與組織大型集會和活動,負責會場的布置和後勤警務保障。
負責公安經費、辦公費、教育經費、福利費的管理。
負責民警工資、福利發放及後勤服務工作。
負責公安宣傳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負責公安隊伍建設的調研工作。
負責公安院校招生、分配等工作。
此外,公安局行政科還可能涉及聽證協助組織、審批工作動態的收集與掌握、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