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的主要職責和作用如下: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這包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管理交通、消防和危險物品。這涵蓋了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以及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並實行消防監督。
管理特定行業和重要設施。包括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和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管理戶籍、國籍、出入境事務。這涉及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包括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執行刑罰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這包括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以及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指導和監督治安保衛工作。包括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公安機關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負責依法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會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