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追逃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發通緝令發動民眾舉報。向社會發出通緝令,鼓勵民眾協助查找嫌疑人。
懸賞。對於提供有效線索的知情人,在嫌疑人行蹤被核實後,會給予一定的獎勵。
定點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現的地方進行蹲守,以便直接抓捕。
電話跟蹤。通過審批後,對嫌疑人的手機電話進行定位和跟蹤,以便抓捕。
通過身份證跟蹤。當嫌疑人使用身份證開房時,公安系統會顯示其入住登記的信息,據此實施抓捕。
精心部署與火速出擊。全警動員,建立工作機制,如信息共享、線索快速研究,以及對在逃人員的實時研判和動態比對。
精準打擊與有效震懾。重點清查娛樂場所、出租房屋等潛在藏匿點,提高在逃人員的發現率。
加大巡邏力度。特別是在夏季治安整治行動中,增加巡邏頻率,特別是對高鐵站、汽車站等區域的巡邏密度。
多維作戰與建立高效追逃機制。最佳化巡邏路線,組建機動追逃組,整合追逃信息和實施抓捕。
深度研判與構建智慧追逃流程。強化「情報導捕」理念,提升追逃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