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使用方法應遵循以下原則和步驟:
公章必須進行備案,尤其是對於公司的主要印章,如法人章、財務章等。
公章應由專人管理,並建立完善的使用和審批流程。
使用公章時,應填寫用章申請表,並留存印章使用記錄。
除非特殊情況,公章嚴禁攜帶外出使用。如果必須攜帶,建議由印章管理人員同行。
嚴禁在空白紙張或契約單據等空白檔案上蓋章。
在使用公章時,應注意章體的位置和方式,如「騎年壓月」,即印章不應壓在正文上,而應壓在日期上,邊緣應穿過年份的數字,並把月份數字包含在內。
使用公章時,用力應均勻,避免印章一邊清晰而另一邊模糊。
多個印章使用時,不應重疊。
蓋完章後,不要立即將檔案疊在一起,以避免印章被蹭花。
在簽訂契約時,需確保公章與契約上的公司全稱名稱一致,注意區分甲乙方,並在必要時讓法定代表人簽字,確保簽字與公章有適當的重合,不會遮擋公章內容。
契約除了蓋章頁以外,應蓋騎縫章,確保每頁都覆蓋到,避免漏頁。
如果發現公章丟失或被仿冒,應立即採取措施,如收集證據、報案、登報聲明等,以減少損失並追究仿冒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