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護士,全稱爲公共衛生護士,是在國家公共衛生單位從業的護士人員,如防疫站、血站等。他們的工作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醫院公共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與落實。
負責醫院疫情報告、傳染病監測報告工作。
負責醫院門診、住院患者疾病譜與死因的監測分析工作。
負責職工的預防保健工作,建立職工健康檔案,開展職業危害的防護工作。
協助衛生疾控部門進行相關的流行病學調查,並在遇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迅速響應。
開展健康教育和諮詢服務,提高公衆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
監督和管理醫院內的消毒工作,保證醫療環境的清潔安全。
定期檢查病區的空氣質量和細菌水平,防止院內感染的發生。
監控抗菌素的合理使用,避免過度用藥的風險。
負責醫護人員的公共衛生知識和技能的相關培訓。
此外,公共衛生護士還需要具備廣泛的知識面,包括社會科學和其他科學的原理和方法,以便更好地服務和教育公衆。他們在社區環境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包括環境衛生、巡迴醫療服務、衛生宣傳、婦嬰保健等工作,旨在通過教育和預防措施降低民衆的疾病率和死亡率,提升民衆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