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省下設的六個部門
「六曹」在中國古代官制中指的是尚書省下設的六個部門,具體包括吏部、禮部、戶部、兵部、刑部、工部。這種制度最早出現在東漢,尚書台分為六個部分來治理國家事務。其中,三公曹和吏部曹、民曹、南北兩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部門負責具體的行政工作。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部門的名稱和職能也發生了一些變化。到了唐代,這些部門被稱為「六部」,並且在宋徽宗時期,州縣也設定了類似的六曹,包括兵曹、刑曹、工曹、禮曹、戶曹、吏曹。在宋代開封府,六曹(功曹、倉曹、戶曹、兵曹、法曹、士曹)的職能更加細化,分別負責不同的行政和司法事務。
此外,朝鮮王朝也採用了類似的六曹制度,但其具體內容和職能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