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分工指的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一套中央官制,具體為:
吏部:負責管理文職官員,包括官員的任免、考察、升降、調動等事務。
戶部:掌管全國的土地、戶籍、賦稅和財政收支。
禮部:負責國家典章法度、祭祀、學校、科舉以及接待外賓等事務。
兵部:掌管武將選用、兵籍、軍械、軍令以及驛站等事務。
刑部:主管全國的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與督察院、大理寺共同構成「三法司制」。
工部:負責山澤、屯田、工匠、水利、交通等各項工程事務。
六部的長官為尚書,副職稱侍郎。其中,吏部尚書的權力最大,而工部尚書的官職雖與吏部尚書相同,但權力相對較小。這套制度在各個朝代都有所補充或修改,但其主體結構一直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