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制度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始於隋朝,唐朝進一步完善,直到清末基本沿襲未改。這一制度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指的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而六部則是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吏部:負責文職官員的任免、考核、升降調動等。
戶部:掌管戶籍、土地、賦稅等財政事宜。
禮部:管理科舉考試和外交,以及禮儀、祭祀等事務。
兵部:負責武官的選用及軍械、軍令等事務。
刑部: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
工部:掌管營造工程,包括土木興建、器物製造等。
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形成了中央政府的主要行政機構。這一制度體現了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機構重疊、職能交叉等問題,實現了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改革目標。六部制的存在不僅在中國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也對後來的政治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