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相是哲學名詞,指的是普遍和一般,是從個別事物中概括而來的共同特徵。
不同的哲學家對共相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釋。比如,柏拉圖認為共相(理念型相)是獨立於紛繁複雜的可感事物存在,是永恆而完美的,而可感事物只是這個永恆而完美的理念的複製品。而亞里斯多德則認為共相就在個別之中,是由經驗個別事物抽象出來的。在中世紀基督教哲學時期,共相問題的爭論成為熱點,主要分為共相唯名論和共相實在論兩大陣營。
此外,共相也與佛教術語有關,在佛教中,共相與自相相對,指諸法共通之義相,如「苦」、「空」、「無常」等用以詮解諸法之體義者,即為共相。
總的來說,共相是一個複雜而深刻的哲學概念,涉及眾多哲學家的不同理解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