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物物的概念源自《荀子·解蔽》,其含義是指精通於道的人能夠兼理各種事物。具體來說:
精於物者:指的是那些精通於某一具體事物的人,例如農精於田、賈精於市、工精於器。
物物:在這裡指的是管理或治理具體的事物。
兼物物:則是指那些精通於道的人,他們能夠兼理各種事物,不僅僅局限於某一具體事類的知識與技巧。
這個概念強調的是對於事物的全面理解和掌握,不僅僅是局限於某一領域的知識,而是能夠處理不同事物之間的關係,從而達到全面管理和治理的效果。在《荀子》中,這種能力被視為比單純精通具體技藝更為重要,因為它涉及到對事物的全局觀和正確的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