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式值和極限值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不相等。當函式在某點連續時,該點的極限值等於函式值。然而,如果函式在某點間斷,那麼該點的極限值可能不等於函式值。例如,考慮函式 \( f(x) = \sin(x) \),如果我們人為地去掉點 \( (0,0) \) 構造一個新的函式 \( g(x) \),那麼 \( g(x) \) 在 \( x \) 趨近 \( 0 \) 時的極限值是 \( 0 \),但在 \( x=0 \) 處是沒有定義的。即使我們人為地定義 \( g(0)=8 \)(或者任何非零實數),在這個特定的情況下,函式 \( g(x) \) 在 \( x=0 \) 處的極限值和函式值也是不等的。因此,函式值和極限值之間沒有直接的關聯,它們之間的相等性取決於函式的連續性和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