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技術上的需要。總承包商可能不具備完成所有項目的專業技術、人力、設備或資金,通過分包可以彌補這些不足,同時擴大經營範圍,承接自己不能獨立承擔的工程。
經濟上的目的。對於某些分項工程,總承包商自己承擔可能會虧本,而分包給報價低且有能力完成的分包商,可以使總承包商避免損失,並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
轉嫁或減少風險。通過分包,總承包商可以將部分風險轉嫁給分包商,共同承擔總承包契約的風險,提高工程的經濟效益。
業主的要求。業主可能會要求總承包商將一些分項工程分包出去,這可能是由於對特定專業承包商的信任,或者遵循特定國家的法律和政策。
此外,還有收取不合理的中間差價、拿錢不辦事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