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式流程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偵查階段。由公安機關或偵查機關主導,包括對案件的調查和偵查。偵查機關可以採取各種偵查措施,如詢問被害人、現場勘查、鑑定等。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此階段聘請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和代理申訴。
審查起訴階段。由人民檢察院負責,主要是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如果審查認為證據充分,將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決定不起訴,將依法做出不起訴決定。
審判階段。由人民法院主導。在中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即一個案件要經過兩級人民法院的審理後終結。審判階段包括公訴審查、開庭審判等環節,法院將根據證據和法律規定對案件進行審理,並做出判決。
執行階段。刑事案件流程的最後階段,涉及判決的執行,包括但不限於監禁、社區矯正等。
此外,刑事程式還包括立案、破案、結案等重要環節。立案是刑事案件正式啟動的標誌,而破案則涉及偵查措施和強制措施的採取。結案時,如果案件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將撤銷案件;如果構成犯罪,則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以上是刑事案件處理的全流程,從立案開始一直到執行結束,期間包含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三個不同的訴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