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時,應當遵循以下步驟和要求:
首部。包括文書名稱“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信息。
正文。包括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以及證明損失的證據等。訴訟請求應明確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部分應詳細描述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爲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理由部分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闡述爲何被告人應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詳細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蓋章、具狀時間等信息。
此外,起訴書應確保內容條理清晰、有法有據,不得遺漏關鍵性事實和情節。如果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了訴訟代理人,還應寫明訴訟代理人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