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的申請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戶籍要求。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必須具有北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
收入要求。對於3口及以下家庭的年收入不超過10萬元,4口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不超過13萬元。
穩定就業要求。外省市來京的人員需要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能夠提供相應的暫住證明、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保證明。
住房要求。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北京無自有住房。
申請方式。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向工作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此外,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的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公租房的戶型以單套建築面積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最高不超過80平方米,具體面積和套型由各市、縣根據住房保障能力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