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奉獻是一種宗教奉獻方式,源自於古代近東地區,包括迦南、腓基尼、阿拉伯等國家,並在猶太教和基督教中有所體現。根據《申命記》的規定,以色列人應將其所擁有的一切,包括田地出產的五穀糧食、牛羊等牲畜、新酒和油的一部分獻給上帝。這種奉獻被稱為十一奉獻,意味著將十分之一的部分用於支持宗教和慈善事業。
在基督教中,耶穌鼓勵人們誠心誠意地施捨,而不是強制性的十一奉獻。耶穌認為,真正的奉獻是出於對神的愛心,而不是為了得到回報。這種觀念在《馬可福音》中有所體現,其中描述了一個窮寡婦投入庫中的兩個小錢,比那些富人投入的還要多,因為她的奉獻是全部所有。
十一奉獻不僅是對神的奉獻,也是一種社會福利制度,用於幫助那些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如利未人、孤兒、寡婦等。這種方式旨在促進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同時也體現了對神的敬畏和感恩。通過十一奉獻,信徒們表達了對神賜予的感激之情,並試圖以此建立與神和鄰里之間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