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典故源自《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中的故事。在戰國時期,趙惠王得到了一塊稀世珍寶——和氏璧,秦昭襄王聽說後,也想得到這塊寶玉,便派使者帶著書信來見趙惠王,提出用十五座城池來換取和氏璧。趙惠王拿不定主意,於是派藺相如為使者,出使秦國。藺相如到達秦國後,將和氏璧獻給秦王,但秦王看了後讚嘆不已,並沒有歸還的意思。藺相如看到這種情況,就利用智慧與膽識,迫使秦王答應先割讓十五座城池給趙國,趙國才會將和氏璧獻上。藺相如在晚上則偷偷地派人帶著和氏璧回到了趙國。這就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典故,當我們的身上肩負著別人的託付時,心中便也有了相應的責任感,這是一種美德、一種信譽,也是一種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