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田」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土地制度,主要特點是民年二十後可以接受公家分給的田地,到了六十歲則需要歸還這些田地。這種制度在古代文獻中有所記載,如《漢書·食貨志上》和《通典·食貨一、二》。在「受田」制度下,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農民對土地有占有權和使用權。這種土地制度在戰國時期得到了廣泛的套用,各諸侯國國君對國內土地擁有實際所有權,會把土地授給直接生產者,以供盤剝。
「受田」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土地制度,主要特點是民年二十後可以接受公家分給的田地,到了六十歲則需要歸還這些田地。這種制度在古代文獻中有所記載,如《漢書·食貨志上》和《通典·食貨一、二》。在「受田」制度下,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農民對土地有占有權和使用權。這種土地制度在戰國時期得到了廣泛的套用,各諸侯國國君對國內土地擁有實際所有權,會把土地授給直接生產者,以供盤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