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配收益是指在一定的會計期間內,經過必要的成本和費用扣除後,可以分配給股東、投資人或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淨收益。具體來說,可分配收益的計算通常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公司層面的可分配收益:公司在扣除各種費用、稅金和公積金後,能夠直接分配給股東和投資人的收益。這通常包括扣除法定公益金、法定盈餘公積金後分配給股東的利潤。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層面的可分配收益:在一箇會計年度內,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當年的經營成本、管理成本、其他成本等各項支出後剩餘的部分,再加上年初未分配收益。
特定投資或資產管理計劃層面的可分配收益:在扣除當年度管理費、託管費、已分配給優先級委託人業績比較基準收益和優先級委託人本年度應分配的本金後,預留一部分資金用於支付優先級份額委託人收益,剩餘的當年度剩餘收益即爲可分配收益。
綜上所述,可分配收益是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經過必要扣除後,可用於分配給股東、投資人或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淨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