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 簡 稱 「法警 」,是司法 機 關 設立的特定任 務的警察。他 們的主要 職 責 包括:
警 衛法庭和 維 護 審判秩序。
押解犯人出庭受 審, 包括值庭 時 傳 帶 證人、 鑑定人,以及 傳 遞 證 據材料。
執行搜查、拘 傳、送 達等任 務。
參 與 對判 決或裁定的 財 產查封、扣押、 凍 結或 沒收活 動。
執行死刑。
送 達法律文 書。
保 護法院工作人 員人身安全及 機 關 財 產安全。
維 護接待 民眾 來 訪 場所的秩序和安全, 參 與 處置突 發事件等。
此外,司法警察 還需完成法律、法 規 規定的其他 職 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