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理」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ì lǐ,主要有兩層含義: 指為政之道。指官吏理事的才能。這個詞出現在唐代韓愈的《順宗實錄二》、元稹的《李從易宗正丞制》以及《舊唐書·裴垍傳》中,這些文獻中使用「吏理」來描述官員治理國家的能力和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