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犯原理是刑法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指的是當一個犯罪行為因為是另一個犯罪行為的必經階段、組成部分或當然結果時,後一個犯罪行為吸收前一個犯罪行為的情況。吸收犯的成立要件包括數個行為在形式上都符合犯罪客觀要件,數個行為侵害同一對象之同一法益,且數個行為由同一主體實施。吸收犯可以是法條競合或想像競合,但在實質上,吸收犯的數個行為雖然獨立成罪,但在同一犯罪過程中,由於一個行為的吸收,最終只成立一個罪名的犯罪。
吸收犯原理是刑法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指的是當一個犯罪行為因為是另一個犯罪行為的必經階段、組成部分或當然結果時,後一個犯罪行為吸收前一個犯罪行為的情況。吸收犯的成立要件包括數個行為在形式上都符合犯罪客觀要件,數個行為侵害同一對象之同一法益,且數個行為由同一主體實施。吸收犯可以是法條競合或想像競合,但在實質上,吸收犯的數個行為雖然獨立成罪,但在同一犯罪過程中,由於一個行為的吸收,最終只成立一個罪名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