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設計是運用視覺、聽覺和觸覺等多種感官方式,將品牌的核心價值和個性特徵有效地傳達給目標受衆的過程。品牌設計的主要目的如下:
幫助企業構建獨特的品牌形象,形成品牌價值,從而加深消費者的記憶並增強消費心理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設計品牌的“外表特徵”,包括品牌概念、品牌名、品牌logo、品牌VI等,從而奠定品牌的“性別”“氣質”“年齡”“感受”等由內而外的特質。
品牌設計不僅僅關注視覺形象的呈現,更涉及品牌整體形象的塑造和傳播,包括品牌定位、品牌內容(語言內容和視覺內容)以及品牌傳播的各個方面。品牌設計是一箇綜合性的過程,它要求設計師不僅要理解品牌形象,還要能夠將企業戰略視覺化,並通過“視覺”語言表達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