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行低劣"是指人的行為品德不高尚,行為舉止不正派,帶有經常性、有意性、傾向性等特點的違反道德準則或嚴重道德過錯的行為表現。這種行為可能包括偷竊、欺騙、鬥毆、破壞公物等嚴重違反紀律和道德規範的行為。品行低劣的人往往對道德規範有錯誤認識或明知故犯,缺乏道德感和抗誘惑能力,對行為後果不後悔,甚至有滿足感、得意感。造成品行低劣的原因可能有主觀上對道德準則不理解或受錯誤道德觀念支配,道德意志薄弱,不能抑制自己的不正當欲望和不良行為習慣,缺乏高尚志趣和理想等,也可能是受不良家庭環境、不良環境(社區、朋友)、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有時也可由於學校教育工作中的失誤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