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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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中宗生平

唐中宗李 顯,原名李哲,是唐高宗李治武 則天的第 三個 兒子,唐朝的第四位皇帝。李 顯 生於公元656年,他在位期 間,唐朝 經 歷了不少政治和社 會的 動 盪。

李 顯在位期 間, 採取了一系列的政治和 經 濟措施, 包括 恢復唐朝 舊制、免除租 賦、 設立巡察使、置修文 館 學士,以及 發展 與吐蕃的 經 濟和文化交往, 實行和 親政策, 將金城公主嫁 給吐蕃 贊普尺 帶珠丹,以保 證 邊疆地 區的 穩定。然而,他的 統治也受到了 來自 內外的 壓力和威 脅,如官僚腐 敗、兵 權外移和社 會矛盾的加 劇。

李 顯的 個人生活也 頗具 爭 議,他曾 兩次被 廢黜和 復位,最 終在公元710年被妻子 韋 皇后和女 兒安 樂公主毒死, 終年55 歲。他的死 標誌 著唐朝政局的一次重大 轉 變,此 後,唐朝 進入了更 為混 亂的 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