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群英(1871—1937),女,字慕光,湖南衡陽市衡山縣馬跡鎮人。清末民初民主革命家、婦女解放運動的先驅。
唐群英一生致力於推翻封建帝制,創立共和國的革命事業,並以其政治膽識和才幹贏得了社會讚譽。辛亥革命前夕,唐群英被選為湖南女權大同會會長,參加了長沙搶米風潮後起義的組織領導工作。1913年與宋教仁等在湖南組織討袁起義,發動湘西護國軍,出沒茶陵、攸縣、桂陽等縣市。湖南軍政府成立後,唐群英先後擔任女子北伐隊副隊長、婦女改進會會長等職。袁世凱垮台後,參與籌建國會女議員聯合會和民主主義大同盟的活動。北伐期間,曾積極倡導組織全國各界聯合會。北伐勝利後,在宋慶齡等人提議下被推選為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被國共兩黨所重視。唐群英也是著名的慈善家和社會活動家,解放前曾創建黃花崗老人義渡一所、茶亭一所,成立了兒童義養所,民國政府對唐群英以老民女俠稱之。
唐群英在推動婦女解放運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我國婦女解放運動作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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