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念做打 」是 戲曲表演的四 種基本 藝 術手段,也是 戲曲演 員的四 項基本功。
具 體解 釋如下:
「唱 」指的是歌唱。
「念 」指的是具有音 樂性的念白,即演 員在表演中用音 樂性的 語言 進行 對 話。
「做 」指的是表演技巧,尤其指舞蹈化的形 體 動作,是 戲曲表演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展 現了演 員的身 體 語言和面部表情。
「打 」指的是武打和翻跌的技 藝,即 戲曲中的 格鬥和武 術表演。
這四 種 藝 術手段相互 結合, 構成了 戲曲表演 藝 術的核心,不 僅展示了歌舞化的元素, 還融合了武 術和身 體 動作, 為搬演故事、塑造人物服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