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一部戒律文獻
《四分律》是佛教中的一部戒律文獻,由後秦時期的佛陀耶舍和竺佛念共同翻譯。它原本屬於印度上座部佛教系統曇無德部(法藏部)所傳的戒律。這部律典包含了比丘戒二百五十條,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條,從身(行動)、口(言論)、意(思想)三方面對出家僧尼的修行及日常衣食坐臥和懲罰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四分律》分爲四個部分,分別是:
初分:包括比丘二百五十條戒律條目,共二十卷。
二分:包括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條戒律條目及受戒、說戒、安居、自恣(上)等四犍度,共十五卷。
三分:包括自恣(下)、皮革、衣、藥、迦絺那衣、拘睒彌、瞻波、呵責、人、覆藏、遮、破僧、滅諍、比丘尼、法等十五犍度,共十四卷。
四分:包括房舍犍度、雜犍度及五百集法、七百集法、調部毗尼、毗尼增一等,共十一卷。
《四分律》的名稱來源於它的編纂過程。據傳,佛陀入滅後一百年左右,法正尊者(又稱法護尊者)從上座部律藏中選取了與自己意見相符的內容,集結成文,並進行了四次結集,因此稱爲《四分律》。這部律典也是佛教早期“五部律”之一,五部律代表了對於律藏見解不同的五大派別。《四分律》在律宗的教理中分爲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也稱爲四分律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