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最初由麥加人穆罕默德在公元七世紀初創立,並首先在阿拉伯半島興起。該宗教的傳播和接受情況如下:
傳播。伊斯蘭教在公元7世紀中葉傳入中國,當時被稱為「大食法」。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稱呼經歷了多次變化,包括「大食教」、「天方教」、「清真教」等。
接受。伊斯蘭教在中國廣泛傳播,尤其是在回族、維吾爾族、東鄉族、撒拉族等民族中。這些民族中,回族是伊斯蘭教的主要信仰者之一,伊斯蘭教對其文化、社會和宗教生活有著深遠的影響。
信仰實踐。伊斯蘭教要求信徒履行五大宗教功課,即念、禮、齋、課、朝。這些功課體現了伊斯蘭教的核心教義和實踐。
在中國,伊斯蘭教也被稱為「回教」,這一名稱反映了該宗教與回族等民族的緊密聯繫。回族的宗教實踐、社會結構和文化身份都深受伊斯蘭教的影響。